青岛优路教育

173-5346-7304

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建筑防火要求有哪些

编辑:青岛优路教育时间:2019-02-20

1)托儿所、幼儿园应布置在安全地点。工矿企业所设的托儿所、幼儿园应布置在生活区,远离生产厂房和仓库。如受条件限制,应至少与甲、乙类生产厂房保持50m以上的安全距离。

(2)托儿所、幼儿园一般宜单独建造,面积不应过大。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。如设在楼层建筑中,最好布置在底层;若必须布置在楼上时,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两层,一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三层。居民建筑中的托儿所、幼儿园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。

(3)托儿所、幼儿园不应设置在易燃建筑内,与易燃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30m。

(4)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不宜设在地F人防工程内。

(5)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的耐火等级、层数、长度、面积以及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,应符合有关规定。

(6)三级耐火等级的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的吊顶,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.25h的难燃烧体。

(7)托儿所,幼儿园内部的厨房、液化石油气储存问、杂品库房、烧水间应与儿童活动场所或几童用房分开设置;如毗邻建造时,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材料与其隔开。

〔8)托儿所、幼JL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。限制使用塑料制品。


上一篇:冷底子油的配制和涂刷的防火要求

下一篇:在消防设施方面对图书馆、档案馆的一般要求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3-5346-7304
  • 咨询老师:秦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3-5346-7304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