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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道整治拦河类建(构)筑物规定

编辑:青岛优路教育时间:2018-12-03

1、拦河类建(构)筑物包括建于河道内河道内的水利枢纽工程,如橡胶坝、拦河闸(泄洪闸)、滚水堰、漫水路坝、船闸等设施。

2、拦河类建(构)筑物的选址,应充分研究所处河段的河床演变规律,使拦河类建(构)筑物与河道相协调,维持河势稳定。

3、拦河类水利枢纽工程的总体布置,在合理确定其具体布置位置和结构型式的基础上,应充分研究各建筑物与上下游河道的衔接方式,保证河道水流的平顺稳定,避免回流、折冲、翻滚等不良水流流态产生。必要时,应经水工或河工模型试验研究确定。

4、拦河类枢纽工程各建筑物与上下游河道衔接处,应做好护砌工程,其位置、范围和形状应认真分析、合理确定。必要时,应经水工或河工模型试验研究确定。

5、河道内不宜设置滚水堰、漫水路坝等拦河类建(构)筑物,确需设置的应尽可能减少阻水面积,或采取补救措施,不影响河道的泄洪能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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